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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2-13 点击:

教师李百合上师范的时候,也爱看点小说,知道自己这是穿越了,魂穿在和自己同名的古代女人身上。  

只是,她大概是穿越生涯最短暂的穿越女了——才一穿过来,就要冻死。百合叹了一口气,觉得原身有点傻。  

可她自己也没聪明到哪里去,当初为了供弟弟上学,她放弃了上名牌大学的机会,去读了免费师范,好在她不是很有野心的性子,师范只怕比名牌大学更适合她。  

上学那几年她很少交朋友,更没有谈过恋爱——师范学校里男生少,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被女生围着捧着的,女孩子个个青春洋溢,他们哪里看得上沉默寡言不起眼的李百合?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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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何况她忙着打工赚钱,独来独往,就是同学之间有联谊,她参加的也少。  

毕业后她倒是顺顺利利当上了镇小学的老师,供着弟弟读大学,好不容易弟弟上完学找到工作,她身上的负担轻了,人也松快起来,同事们都说,李老师开朗了不少。  

当了几年老师,性格倒也磨练出来了,不再像以往那么懦弱,多了些坚强和精干,再加上读书的时候练就的赚钱本领总还在,一来二去的,她又攒下不少积蓄,已经是许多人羡慕的安逸存在了。  

这次春游前,有人给百合介绍了一个县四中的男老师,两个人见过面,都是冲着结婚安定去的,也没怎么挑剔,就算定下了。  

男方托人调百合去县里教小学,百合这边也拿出钱来,打算一起付首付买房,百合觉得自己是苦尽甘来,终于可以过上安稳幸福的日子了。  

谁知道一场春游,调皮的小男生落了水,救人的老师就这么穿越了,这下子情况比她小时候最艰难的日子还不如,可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。  

越回想前世的事情,就越觉得冷得慌。这种冷像是一直黏在骨头上,百合牙齿打颤,觉得自己牙都是冰冷的。  

要死了……真的要冻死了……  

百合悄悄叹口气,她实在是太冷了,就连叹出来的气,也是凉的。  

就在此时,一声不寻常的动静传进了她的耳朵。  

风刮得厉害,破篱笆一直在嘎吱嘎吱响,木板门也摇摇晃晃的,这种情况下,百合怀疑自己刚刚是幻听了。  

可她实在是太冷了,这种时候,就是有一个人路过,能给她一口热水,也是好的!  

“救命啊!”百合用尽全身力气大喊。  

然后,她绝望了,她的声音小得跟蚊子差不多,就算是门外真的有人经过,也听不到她的动静。  

已经是死过一回的人了,要说怕死,倒也不怎么怕,可既然人还活着,就总想活下去不是?  

虽然声音小得跟蚊子一样,百合还是大声呼喊着,希望自己的声音,或者强烈的求生意愿,或是不论别的什么东西,能够把外面的路人引过来。  

木板门突然被撞开,一个高大的黑影站在门外,北风卷着雪片刮进屋里,但百合不在乎——反正屋里跟外面一样冷。  

她此刻只有欣喜若狂——  

愿望成真了!  

黑影迈进屋,百合眼巴巴看着他,希望他发现屋里还有一个活人——或者说,一个快死了,但一口热水就能救活的人。  

她的愿望依然灵验,那个人进屋后环视一周,径直走向她,一只手就把她拎起来,从怀里摸出一个皮囊打开,往她嘴里灌了一大口辛辣的液体。  

是酒。  

粗劣的粮食酒又辣又苦,烧灼着百合的喉咙,但酒是粮食的精华,又有暖身的效果,这一口下去,百合身上就浮出一点点热气来。  

挣扎着抹去眼中被呛出的泪水,百合这才看清楚她救命恩人的面孔。她不由地愣住了——  

眼前这个人,高大魁梧,穿着一身乱蓬蓬的黑色毛皮,脸上胡须丛生,一双眼睛倒是很亮,整个人透着一种粗豪的煞气。  

是宋好年,她的……丈夫。  

百合心里一颤,身体本能地向后缩去。  

宋好年见她这样,也不说话,扯下毛皮斗篷扔在她身上,转身关上门出去了。  

百合想想临近年关,他是该回来了,不由苦笑起来,她是希望有个人能救救她,却不希望来的是她最大的债主,在这个时代对她拥有绝对支配权的丈夫。  

可是,丈夫真的扔下她不管的时候,她又不知该向谁求助了。  

李百合被灌了一大口酒,昏昏沉沉的,又有个皮斗篷能多少存住点热气,虽说斗篷的皮子有股臭气,却还是比凉冰冰的薄棉絮被子好多了,她迷迷糊糊地就想睡过去。  

初临异世,这睡也睡得不安稳,不知道过了多久,百合被一个女声吵醒了。  

这个女人说话飞快,跟倒豆子似的,声线又高,听见的人就没有能睡得着的。百合从记忆里挖出和这个声音相配套的一张脸来——高颧骨,柳叶眉,丹凤眼,精明利落。  

勉力睁开眼,眼前果然就是这张一模一样的脸,只是面上带了些焦急的神色,说话不免就更快了。  

她一段话说完,百合愣了愣,才反应过来,她是说:“年底事忙,杏儿又病了,我一天没顾到,没想到百合妹子就成了这样,都是我的不是。”  

女人又指使着宋好年去厨房生火,“我前天才送来的木柴应该还有,大年你去生火,好歹让房子里暖和点。可怜见的,百合妹子病成这样,哪里还禁得起冻?”  

原来刚才宋好年不是又走了,是去请这个女人。不知怎么的,百合心底就松了一口气——不管这个“丈夫”是不是坏人,好歹他没扔下她不管,任由她冻死在这冰天雪地里。  

丹凤眼的女人带了一碗熬得稠稠的小米粥来,每一粒小米都要化在粥汤里,金黄色的粥面上浮着一层厚厚的米油,因为天冷,粥已经不烫了,温温的正好入口。  

女人拿了个破了口的粗瓷勺子,撇了一勺米油喂到百合嘴边,“快喝了吧,我问过郎中,说是这对身体好呢。”  

百合迟疑着张嘴,温热的粥一入口,全身细胞都仿佛活了过来,一齐尖叫着索要热量和食物。她再不迟疑,大口大口吞咽着这救命的口粮,几乎幸福得热泪盈眶。  

活着……真好啊。  

没一会儿,宋好年提着个大口的陶罐进了屋子,陶罐里装着烧着的木柴,还有几块烧剩下的火子(注1)。昏暗的光线里,这罐火散发着温暖的橘色光芒,如同希望一般,让这个冰窖一般的屋子有了人气。  

百合偷偷瞟了宋好年一眼,谁知他也正在看她,她慌忙移开眼神,脑子里乱哄哄的,就听丹凤眼的女人大笑起来:“哟,小夫妻这么久不见,还害羞了?”  

注1:火子,木柴烧剩下后的残留物,类似于木炭,但质地较疏松,不如木炭耐烧。  

百合的反应哪里是新婚小夫妻的害羞?  

她分明是见着陌生人的提防。只是原身比她更害怕宋好年,防贼似的防着他,如今她的样子在宋好年看来,已经是态度有所松动了。  

丹凤眼女人嘴里说着话,手上却不停,一口一口喂着粥。百合也只得就着张嘴吃饭的姿势,避开宋好年的目光。  

这个女人叫李彩凤,也是柳山村人。大妞李百合从前羡慕的那个家里养猪的李小凤,就是她的妹子。  

李彩凤早些年嫁到了青柳镇,她男人柳义在镇上颇有些势力,认下好几个结义兄弟,宋好年就是柳义的兄弟之一。  

今年宋好年想要娶个媳妇,还是李彩凤张罗着相看。看了几家,不是姑娘懒,就是人家看不上宋好年,再不然就是带着孩子的寡妇,没一个合适的,李彩凤也着实发愁。  

有一天回娘家的时候,恰好听到朱氏在骂大妞三妞吃白饭,李彩凤看得明白,大妞虽然总挨骂,有个偷懒的名声,人却老实又勤快,就起了做媒的心思。  

宋好年去柳山村看了一回,就央着李彩凤做媒,请了柳义当中人,跟李家换了婚书。  

一个村的,又是同姓,算起来李百合还要叫李彩凤一声姐,可李百合木讷懦弱,对上竹筒倒豆子一样爽利泼辣的李彩凤,总是怕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  

宋好年娶个亲被掏空了家底,就得在外头赚钱,李百合一个人在家,多亏李彩凤多方照顾,日子才勉强过下去。  

可人和人的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,几个月下来,李彩凤千好万好换不来李百合一句好,也就慢慢淡了。全仗着丈夫和宋好年的情分,才隔三差五地照看她一回。  

要不是这回大妞跳河寻短见,李彩凤已经很久不上他们家来了。不过大妞遭了难,整个镇上唯一还愿意照看她的,也就是李彩凤。  

这几天李彩凤是真的忙,她家闺女病了,男人又不在家,蜡烛两头烧,就有些顾不过来。昨天她闺女病得厉害,实在是顾不上这个没什么情分的妹子,这才耽误了来看百合。  

可她到底是热心人,就是看不上这个同村的妹子,也不忍心看她去死,原是准备今天迟一些就来看百合的,这不,小米粥熬在灶上都是现成的。  

不料今天宋好年回来得早,现下李百合又是那副凄惨模样,她心里觉得很对不起宋好年,脸上就带上了几分讪讪。  

百合可不是那个木讷不会看人脸色的原身,喝了大半碗粥,估摸着差不多了,摇摇头不再吃,也不管宋好年,先对李彩凤道谢:“彩凤姐,这些日子多亏你照顾,都是我不懂事,不知轻重,给你添麻烦了。”  

李彩凤大大惊讶了一下,没想到这个木头人竟说出这样贴心贴肺的话来,倒跟换了个人一般。又一想,只怕是她病了一场,反而开窍了,这是好事。  

她本就是爽利人,见百合当着宋好年替她表功,往日里那些不愉快倒去了一大半,笑着说:“哪里的话?你是我妹子,大年又是我家那口子的兄弟,我们当哥哥嫂子的要是不看顾你们,哪还有脸应一声哥嫂呢?”  

宋好年也一再道谢,说是“我在外头顾不上家里,里里外外都是嫂子在照看,我竟不知道怎么谢嫂子才好。”  

“都是一家人,说啥谢!”李彩凤摆摆手,看看天色,“天快黑了,我们家那口子还没回来,杏儿一个人在家怕是要哭,我这就回去了。”  

又嘱咐宋好年,“百合病着,你才回家,今天晚了,明天去我家里拿些米面来,好好给百合补补——可怜见的。”说完也不多留,趁着天还没黑透,冒着风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去了。  

天很快黑了,屋子里没有灯,只有陶罐里微弱的火光能够提供照明。宋好年又去厨房拿了些柴和火子,回来拴上房门,一言不发地往陶罐里添柴。  

小夫妻两个相对无言,只能看着火焰发呆,这房间四面透风,倒也不怕炭火中毒。只是百合想到猪崽被人偷了的后果,在原身眼里,只怕比死还可怕,她就轻松不起来。  

但百合和大妞不一样的地方在于,大妞遇事只知道躲,百合却清楚,你不去解决问题,问题就永远在那里。迎上去,试一试,才能有转机。  

百合正犹豫该怎么打开话匣子,就听宋好年瓮声瓮气道:“猪崽的事情,我都知道了。你别怕,好好养身子是正经,明天我杀只鸡,给你炖汤喝。”  

百合愣住了。  

要知道别说在这个时候,就是她前世小时候,小弟有一回不小心拿耗子药药死了家里的猪,爸妈知道了,第一反应都不是关心才三岁的小弟有没有吃进去耗子药,而是大怒着打了小弟一顿。  

在贫穷的农村,猪崽是一家人一年的肉食来源,金贵得很。百合想着自己是五两银子买来的,如今宋好年没了积蓄,猪崽又丢了,就算是不打她,恐怕也不会对她有好声气,没想到他竟然不追究了。  

非但不追究,还说要杀鸡炖汤给她喝,这跟大妞记忆里那个凶神恶煞的丈夫完全不同啊。百合惊疑不定地想,难道宋好年也跟她一样被穿越了?  

宋好年见百合愣愣的,不禁有些沮丧。他这把子年纪了,早不像几年前负气分家的时候那样凡事都要争胜,如今的他更想好好过上安稳日子。  

这百合人老实又勤快,他原本想着娶了她,自己也能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,在外奔波累了回家,也能有口热饭吃,有个婆娘给烫烫脚捶捶背……  

没想到娶回家的媳妇当他是老虎,别说嘘寒问暖了,短短几日相处下来,他连她一口热水都没喝上……  

可是人娶都娶了,总不能休回家去——那是逼她去死呢,也只好当是自己倒霉,先将就着过了。  

他又想起这回出去,大哥劝他的话:“你那婆娘年纪本就小,听说在家的时候也胆小得不得了,你耐心点好好劝她,说不定以后就好了。夫妻过日子要互相敬重,一个体谅一个才好,哪有一个怕一个的?”  

一时间沉思起来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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